1、 當您預訂的起迄點為機場接送時,請務必填寫您的班機資訊,以便我們正確掌握您的所在位置,即使班機臨時更改起降航廈也不必擔心。
2、 本服務限開立之電子機票持票人本人使用,且限定所開立之電子機票去回、程日期之使用,接送區域限彰化地區以北至桃園國際機場、台中清泉崗國際機場、松山機場使用。
接送區域如位於郊區及跨區需依郊區加價表及 跨區加價表另行加價)
●接送價格定價表(詳附表一)
●郊區:詳機場接送郊區加價表。(詳附表二)
3、預約時間:機場接送需於使用日期三個工作天前事先預約;
遇連續假期及農曆春節時段用車高峰期 需於使用日期七個工作天前預約。
4、變更/取消時間:需於原約定時間 24 小時前,來電服務專線變更或取消。24 小時內預約接送資 料 無法變更;24 小時內取消者視同使用次服務,服務費用不予退還。若異動日期提前者仍需符合三個工作天前來電異動(連續假日及春節期間需七個工作天前)。
5、接或送地點:由乘車人本人指定單一定點接或送服務。若需增加停靠點5公里內停靠點需加收新臺幣 200 元,超過每公里 加收新臺幣 50 元,且於乘車前 24 小時前來電04-25208777登記,不接受臨時來電增加接送地點。
6、接機服務如遇班機提早抵達或延後,服務廠商將依機場公告之抵達時間提供服務,但若延後抵達之 時間較原訂抵達時間已逾四小時(含), 則視同乘車人取消該次接機服務並視同使用本服務, 其費用不予退還。
7、接送車輛:提供 1,800cc 以上轎車服務,乘車人不得指定車輛廠牌,行李限制兩件28吋以下行李,若乘車人指定七人座車,需加收新臺幣 300 元(若同時開立三張以上機票得免費升等七人座車車款。惟最終承載量須以不妨害行車安全為前提,機場接送客服人員有最終決定派車權。
服務車輛均以四人座轎車為主,服務廠商視可調度狀況得使用七人座車代替四人座車。
8、.送機待時:依預約時間到達乘車人指定地點,乘車人或同行者如逾時 30 分鐘以上,則司機無法繼續等候,且視同使用一次服務,服務費用不退。
9、接機待時:接機案件等候時間為 75 分鐘,若超過 75 分鐘,仍無法與乘車人聯繫,則視同乘車人 已使用本次服務,服務費用將不予退還
10、待時費用:若乘車人須待時接送,須視司機行程允許,第 76 分鐘起,每小時酌收待時費用新臺幣 300 元,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,最長等候 135 分鐘(依航班實際抵達時間起算)。 服務廠商客服中心保留接受乘車人待時接送權利。接機時間以機場公佈班機抵達時間為準,惟乘車人提供之航班時間與機場公佈不同,且非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之航班時間變動,服務廠商將依乘車人提供之抵達時間等候。
11、.舉牌服務:若需舉牌服務另加收新臺幣 200 元舉牌費。
12、.乘客保險:服務車輛均投保新臺幣 5,000,000 元乘客險。
13.同行人數:除限定乘車人本人使用外,如行李加上同行家人或友人未超過車輛所乘之範圍內, 皆可一同搭乘,但以一車為限。(一車限定人數依交通法規規定,服務廠商保留接受同行人數之權利)
14、行李裝載:為確保行車安全,車內空間僅限乘坐貴賓,所有行李(包含手提行李)皆必須放置後車廂,放置重要文件、護照、錢包…等貴重物品之小肩包,在不影響行車安全下可隨身攜帶,惟最終承載量須以不妨害行車安全為前提,機場接送客服中心有最終決定派車權。
15、.因應政府『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』規範,12 歲以下兒童乘坐小客車,需繫安全帶或使用安全座椅(增高座墊)乘坐。預約機場接送服務如有幼童同行,乘車人應於預約時主動告知。如需使用兒童安全座椅(增高座墊)設備,每張兒童座椅(增高座墊)需另加收新臺幣 300 元,因車型限制,每車最多限預約二張(含)安全座椅(增高座墊),若預約二張(含)安全座椅(增高 座墊)需指定七人座車,並收車型加價新臺幣 300 元。
16、夜間加收費用、安全座椅、待時費、加點停靠費、偏遠地區之加收費用不列入折扣費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