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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租人須年滿18歲,取車時須出示中華民國身分證及個人有效駕照,並以信用卡、現金付款取車。
承租人須備以下證明文件,始得承租車輛。
本國國民:身分證、駕照。
非本國國民:
於入境 30 天內還車者,租車時須出示 :
護照、互惠國所發有效之國際駕照 (查詢互惠國關係) 、 原國駕照 、信用卡(有效期限六個月以上)
無法於入境 30 天之內還車者,租車時須出示 :
護照、國際駕照簽證或台灣本國駕照、信用卡(有效期限六個月以上)
平日定義為週一至週四;假日定義為週五至週日、國定假日及其前一日。
日租金、行駛里程、道路通行費
日租金:日租金為24小時制,若逾時歸還,逾1小時以上者,每小時收取訂價十分之一日租金,逾6小時以上者,以一日租金計算。承租人如欲續租,敬請在約定還車時間前通知本公司(本公司保留是否續租之權利)
日租限行里程400KM,如有超過需加收1KM/新台幣10元。
道路通行費:短租車輛租約期間所產生之通行費,將由遠通電收計算於還車時收取費用。
保險:本公司之車輛均僅提供強制險,建議取車時另行投保責任保險,責任保險可以自行上網投保,明台產物、吉時保、富邦產險、新安東京海上
承租期間衍生之停車費、交通罰鍰及交通違規導致之費用或車輛損失皆由承租人負擔。
承租人應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使用及維護本車輛。
車輛若有瑕疵或操作不良時,請立即告知,行駛超過40KM或1小時後,將仍須負擔日租金。
取消訂單手續費收取說明、用車紀錄及帳務紀錄查詢收費標準
承租人未依約定時間取車,則依下表向承租人酌收營業損失費用。
※ 取消交易須酌收營業損失:
於預定取車日當日或不通知取消,不退還訂金。
於預定取車日前1 日內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還訂金20%。
於預定取車日前2-3 日前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還訂金30%。
於預定取車日前4-6 日前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還訂金40%。
於預定取車日前7-9 日前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還訂金50%。
於預定取車日10 日前(含第10日)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,退還訂金100%。
如欲取消訂單,退款手續費需自行吸收,匯款銀行匯費及行政作業費合計100元,刷卡退費手續費3%。
1、繳交身分證及有效駕駛執照由本公司辦理定型化契約簽訂手續。
2、由本公司服務人員說明車輛使用方式、注意事項,並陪同檢查收輛外觀有無受損,並繳交車輛押金新台幣10000元後完成取車。
1、還車時請清理並確認車內環境乾淨整潔,如還車時未維持車內整潔,公司會依狀況酌收清潔費用 2000新台幣
2、押金於還車時,經檢查車輛無損後全數退還。